冠盛股份与东驰新能源于近日签订《战略合作协议书》,双方计划共同成立合资公司,以一代准固态动力电池、半固态储能电池的生产制造、销售出口为主营业务。
1月2日,冠盛股份(605088)公告,根据战略发展需要,公司与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东驰新能源”)于近日签订《战略合作协议书》,双方计划共同成立合资公司。
公告显示,合资公司名称浙江冠盛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),以一代准固态动力电池、半固态储能电池的生产制造、销售出口为主营业务。公司拟在浙江省温州市选址注册,公司投入建设运营资金,以货币出资;东驰新能源投入核心技术,以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,合计首期投资规模约为5亿元人民币。其中,公司拟占股70%,东驰新能源占股30%。
据悉,冠盛股份目前主要产品为汽车底盘系统零部件,主要应用于售后维修市场。东驰新能源经营业务包括电池制造、电池销售、电池零配件生产等。冠盛股份持有吉林省东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.97%股权,除此之外公司与东驰新能源之间不存在产权、业务、资产、债权债务、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。
冠盛股份表示,公司本次与东驰新能源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,是双方从产业布局的战略出发,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国家“双碳”战略要求,有利于发挥合资双方的资源协同效应,通过优势互补形成产业链协同发展,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
同时,冠盛股份提示,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事项仍在推进中,尚需通过行业主管部门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,在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,在未获得行业主管部门、市场监管管理部门等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之前公司不会实缴出资。合资公司开展业务需要具备一定的业务资质或产品认证,存在无法获得的可能性。
此外,冠盛股份称,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汽车底盘系统零部件,主要应用于售后维修市场。本次合作方成立时间尚短,相关产品和技术还在研发中,合资公司后续土地、厂房建设以及设备、人员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,产品批量化生产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,公司收入结构、业务结构短期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。